moea_joint
110年
[政風]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6 題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及同法施行細則第22條第2項之「專屬權利」,不包括下列 何者?
- A (A)新型專利權
- B (B)著作財產權
- C (C)商標專用權
- D (D)其他已立法保護之智慧財產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今天政府機關想要採購「原子筆」,而某家廠商擁有「某個特定圖案標誌」的法律保護權利,這份權利是否會導致市場上其他廠商完全無法製造或供應具備相同「寫字功能」的原子筆給政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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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屬權利的法律界定
恭喜你精確地辨識出法律定義中的細微差別!這題你能答對,代表你對《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22 條第 2 項的條文理解得非常透徹。在政府採購法的架構下,所謂的「專屬權利」是為了確保在「無其他合適替代標的」的情況下才允許採購。法律明確列舉了專屬權利包含專利權、著作權、植物品種權或其他已立法保護的智慧財產權,其核心在於該標的的「不可替代性」。
商標權與採購競爭之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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