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10年
[警察共同] 法學知識
第 50 題
依勞工保險條例之規定,下列何種行為不受該條例之處罰?
- A 勞工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拒絕繼續參加原有之勞工保險
- B 勞工違背勞工保險條例規定不參加勞工保險及辦理勞工保險手續者
- C 投保單位未為其所屬勞工辦理投保手續者
- D 投保單位未負擔被保險人之保險費,而由被保險人負擔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律邏輯中,如果某項規定是為了「保障」當事人在特殊狀況(例如留職停薪)下的利益,並給予當事人選擇是否保留該利益的權限,那麼當事人「放棄行使這項權利」時,法律是否還具有對其施加罰鍰的正當性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正確選項為A。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6條」規定,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免予繳納;原由受僱者負擔之保險費,得遞延三年繳納。由於法條明文規定為「得」繼續參加,在法律用語上代表賦予受僱者自由選擇的權利,而非強制性義務。因此,勞工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具有選擇是否繼續參加原有社會保險(包含勞工保險)的自主權。當勞工決定拒絕繼續參加原有之勞工保險時,屬於合法行使法律賦予的選擇權,並未違反任何強制規定,自然不受相關條例之處罰。故選項A所述之行為不受處罰,為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