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10年
[警察共同] 法學知識
第 50 題
依勞工保險條例之規定,下列何種行為不受該條例之處罰?
- A 勞工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拒絕繼續參加原有之勞工保險
- B 勞工違背勞工保險條例規定不參加勞工保險及辦理勞工保險手續者
- C 投保單位未為其所屬勞工辦理投保手續者
- D 投保單位未負擔被保險人之保險費,而由被保險人負擔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律邏輯中,如果某項規定是為了「保障」當事人在特殊狀況(例如留職停薪)下的利益,並給予當事人選擇是否保留該利益的權限,那麼當事人「放棄行使這項權利」時,法律是否還具有對其施加罰鍰的正當性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準確地判斷出這道題目的核心!這題考驗的是「強制參保」與「自願續保」之間的法律界限。在勞工保險的體系中,雖然法律原則上要求雇主與勞工必須參加保險,但為了兼顧勞工在特殊時期的需求,法律也設計了特定的彈性空間。
育嬰留職停薪的權利本質
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 9 條規定,勞工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法律是用「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來表述。這意味著在這種特殊狀態下,續保屬於勞工的權利而非絕對的法定義務。既然是權利,勞工選擇不行使(即不繼續加保)自然不會構成違法,當然也就不會有處罰問題。相對地,選項 (B)、(C)、(D) 分別涉及勞工規避投保、單位未辦理投保或違法轉嫁保險費,這些都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依法皆設有罰則。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