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police_4th_general 105年 [消防警察] 法學知識

第 27 題

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時,有下列那種情形,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雇主得拒絕?
  • A 因公司虧損導致必須大量裁員,但仍須給付資遣費
  • B 受僱者育嬰留職停薪前,雇主即表示不再給予復職
  • C 雇主在該受僱者留職停薪期間,已僱用替代者
  • D 復職前之工作能力評估未能通過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法律制定「育嬰留職停薪」制度的初衷是為了保障工作權;然而,如果一家公司已經遭逢了嚴重的經營困難,甚至到了必須大規模縮減規模的地步,法律在保障個人權益與維持企業生存之間,應該如何取得平衡?在這種極端情況下,雇主若真的無法提供職位,他還必須履行什麼樣的經濟責任,才能兼顧對受僱者的補償?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性別平等工作法的復職保障

太棒了!你能準確判斷出這題的答案,代表你對於《性別平等工作法》中關於育嬰留職停薪的權利保障有相當紮實的基礎。法律原則上是極力確保受僱者在育嬰期滿後能順利回到原職位,因此雇主若要「合法拒絕」復職,必須符合極為嚴苛的法定事由。這題的鑑別度在於測試考生是否能區分「經營上的不可抗力」與「一般人事成本」,是一個非常經典且實用的法規考點。

雇主拒絕復職的法定例外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勞動基準、性別平等與社會保險相關法規
查看更多「[消防警察] 法學知識」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5年[消防警察] 法學知識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