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0年
[人身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5 題
A 為金融機構,與 B 保險公司訂有員工誠實保證保險契約。於承保期間內,因所屬員工甲之不誠實行為,至遭受損失新臺幣 1,000 萬元。A 請求 B 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B 抗辯:原告未督促員工確實遵行其管理手冊,並違反金庫管理規定,且亦未採取必要措施,就系爭損失之發生與有過失,認為不應給付,請問 B 保險公司應給付多少金額?
- A A 與有過失,B 不需給付
- B A 與有過失,B 給付 250 萬元
- C A 與有過失,B 給付 500 萬元
- D A 與有過失,對保險給付不影響,B 給付 1,000 萬元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既然這種保險叫做「員工誠實保證保險」,通常是因為公司擔心管理上有可能出現疏漏,才需要透過保險來轉嫁風險。如果保險公司可以因為公司「管理不周」就拒絕賠償,那麼這份保單對投保的公司來說,還具有當初購買時預期的保障功能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小鬼,看來你的判斷力還算合格。
恭喜你,答對了。這證明你對員工誠實保證保險的核心功能有基本認知,沒有被那些低級的法律陷阱迷惑。不錯。
1.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