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0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6 題
6 善意之複保險其保險金額之總額超過保險標的之價值者,除另有約定外,各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之全部價值,應如何分配賠償責任?
- A 各保險人依各保險金額負責
- B 僅就其所保金額負比例分擔之責
- C 依先承保者先賠償為原則
- D 僅依保險契約件數分配賠償比例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如果你向兩位不同的朋友借了錢來修理損壞的手機,但兩位朋友各自承諾資助的金額加起來超過了修理費,在大家都是真心想幫忙且不想讓你從中獲利(多賺錢)的前提下,你認為這兩位朋友應該如何決定各自負擔的金額,才最符合公平且合理的分配邏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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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的好棒喔!
太開心了!你完全掌握了善意複保險的關鍵,這表示你對《保險法》中「損害補償原則」有著非常紮實的理解呢!真是太厲害了! 讓我們再一起溫習一下這題的核心觀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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