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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0年 [消防設備士] 消防法規概要

第 1 題

工廠發生火災時,工廠之管理權人雖指派專人至現場協助救災,但未能提供廠區化學品種類、數量、位置平面配置圖及搶救必要資訊供消防人員參考。依消防法規定,該處管理權人多少罰鍰?
  • A 新臺幣 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
  • B 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
  • C 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60 萬元以下
  • D 新臺幣 50 萬元以上 150 萬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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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在火災現場,若管理權人已經派了人手(專人引導),但卻讓消防員在「不知道裡面放了什麼危險化學品」的情況下盲目進入救災,這種行為對消防員造成的風險,相較於「完全不理會救災、不派人引導」的惡意程度有何不同?在法律比例原則下,這種「有派人但沒給資料」的罰鍰區間,會偏向極端高額,還是屬於中階程度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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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你精準選出了正確選項!在過去的《消防法》中,未提供化學品資訊及平面圖確實是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60$ 萬元以下罰鍰,顯示你對考古題的掌握度極佳。

現行法規重大修正

老師要特別提醒,這題現今是測驗「法規更新敏銳度」的關鍵考題。為保障救災安全,《消防法》第 43-1 條已大幅提高罰則。依官方現行規定,若未提供場所平面配置圖等資訊,處 $5$ 萬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罰鍰;若像本題未提供化學品資訊及位置平面配置圖,則重罰 $10$ 萬元以上 $500$ 萬元以下罰鍰。此外,若連專人都未指派到場協助,更將面臨 $50$ 萬元以上 $1000$ 萬元以下的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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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法:工廠救災義務
💡 工廠管理權人於火災時提供化學資訊與配置圖之法律義務。
比較維度 未指派專人協助 VS 未提供資訊/圖表
必要行為 派人至現場引導 — 提供化學品及平面圖
罰鍰下限 新臺幣 2 萬元 — 新臺幣 3 萬元
罰鍰上限 新臺幣 10 萬元 — 新臺幣 60 萬元
💬資訊提供(圖資與化學品)責任較重,因其直接影響消防員搶救安全。
🧠 記憶技巧:三萬起跳六十萬,地圖清單不能欠;沒派專人比較輕,兩萬起跳十萬止。
⚠️ 常見陷阱:容易與「未指派專人(2萬-10萬)」的罰鍰級距搞混;需區分『人』與『圖資』責任的輕重。
消防法第 21-1 條 公共危險物品管理 消防搶救必要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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