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申論題
110年
[不動產經紀人] 民法概要
第 二 題
📖 題組:
甲為了避免債主追討以及法院強制執行拍賣其不動產,而與乙通謀虛偽意思表示進行土地買賣。乙因此取得甲所有之 A 地,並且完成移轉登記。乙於 99 年 1 月 28 日死亡、其子女丙與丁於 99 年 2 月 2 日辦妥繼承登記。
甲為了避免債主追討以及法院強制執行拍賣其不動產,而與乙通謀虛偽意思表示進行土地買賣。乙因此取得甲所有之 A 地,並且完成移轉登記。乙於 99 年 1 月 28 日死亡、其子女丙與丁於 99 年 2 月 2 日辦妥繼承登記。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二)
又嗣後甲向丙與丁請求塗銷登記,返還其所有之土地,請問甲之請求是否有理由?(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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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物上請求權之行使。在確認A地真正所有權人仍為甲後,進一步論述甲得否依民法第767條向無權占有且為不實登記名義人之繼承人請求塗銷登記及返還土地。
小題 (一)
請問丙丁何時取得 A 地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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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之效力,以及繼承人是否因繼承而取得標的物所有權。須判斷無效之法律行為是否發生所有權移轉效力,及繼承人是否為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