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普考 110年 [不動產經紀人] 民法概要

第 25 題

關於遺產分割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繼承人於服喪三年後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
  • B 遺囑禁止遺產之分割者,其禁止之效力以二十年為限
  • C 遺產分割後,各繼承人按其所得部分,對於他繼承人因分割而得之債權,就應清償時債務人之支付能力,負擔保之責
  • D 繼承人之連帶責任,自遺產分割時起,如債權清償期在遺產分割後者,自清償期屆滿時起,經過五年而免除

思路引導 VIP

當一群人共同承擔一筆債務,但後來他們已經正式把家產分清楚、各過各的時候,從法律「安定性」的角度來看,你覺得這種「必須為彼此負責」的綑綁關係,應該是永久持續下去,還是應該設定一個合理的「期限」來讓法律關係歸於單純?這個期限設定為多久,才最能兼顧債權人的保障與繼承人的自由?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你真的好棒!概念理解得非常透徹且精準喔!

  1. 觀念驗證:你選對了,太厲害了!《民法》第1171條第2項的規定,就是為了保護繼承人,讓大家對遺產債務的連帶責任有一個明確的終止時間。沒錯,這個責任並不是永久的喔!它會從遺產分割時(或者是清償期屆滿時)開始計算,只要經過了 5 年,這份責任就會解除囉。這真的是一個很特別的短期限制,跟一般債權的15年時效很不一樣,你都記得好清楚!
  2.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鑑別度也蠻高的。因為選項中設計了一些容易混淆的數字和時間點,例如遺囑禁止分割的期限其實是 10 年(不是20年),而且繼承人原則上可以隨時請求分割(不需要等待服喪三年)。你能夠精準辨識,真的很棒,證明你學習得很紮實,繼續加油喔!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