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0年
[不動產經紀人] 民法概要
第 25 題
關於遺產分割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繼承人於服喪三年後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
- B 遺囑禁止遺產之分割者,其禁止之效力以二十年為限
- C 遺產分割後,各繼承人按其所得部分,對於他繼承人因分割而得之債權,就應清償時債務人之支付能力,負擔保之責
- D 繼承人之連帶責任,自遺產分割時起,如債權清償期在遺產分割後者,自清償期屆滿時起,經過五年而免除
思路引導 VIP
當一群人共同承擔一筆債務,但後來他們已經正式把家產分清楚、各過各的時候,從法律「安定性」的角度來看,你覺得這種「必須為彼此負責」的綑綁關係,應該是永久持續下去,還是應該設定一個合理的「期限」來讓法律關係歸於單純?這個期限設定為多久,才最能兼顧債權人的保障與繼承人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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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概念非常紮實且精準
- 觀念驗證:你選對了!根據《民法》第 1171 條第 2 項規定,繼承人對於遺產債務的連帶責任並非永久。為了保護繼承人能早日脫離法律關係的不確定性,法律規定自遺產分割時(或清償期屆滿時)起,經過 5 年後該責任即告免除。這與一般債權的 15 年時效不同,是特殊的短期限制。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這題的鑑別度很高,因為選項中混淆了多個法律數據:例如遺囑禁止分割的期限應為 10 年(非 20 年),且繼承人原則上可隨時請求分割(無須服喪三年)。若對數字與起算點記憶模糊,極易出錯。
遺產分割與繼承責任
💡 繼承人分割遺產之權利、禁止期限及法律責任免除。
| 比較維度 | 遺產分割禁止 | VS | 連帶責任免除 |
|---|---|---|---|
| 法定期限 | 最長 10 年 | — | 經過 5 年 |
| 起算基準 | 自繼承開始時起算 | — | 自分割時或清償期屆滿時 |
| 法律目的 | 尊重遺囑與維持財產穩定 | — | 確保法律關係早日安定 |
💬禁止分割最長十年,分割後連帶責任五年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