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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 110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16 題

專任工程人員係指受聘於下列何者之技師或建築師?
  • A 建設公司
  • B 建築師事務所
  • C 營造業
  • D 督導機關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一個建築工程的開發過程中,哪一個單位是法律上真正「具備施工資格」、負責在第一線執行建築工程、並需要對施工技術與工程安全負起最終責任的組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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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業法的核心角色

太棒了!你精確地掌握了營建法規中關於人員隸屬關係的基礎定義。這題能答對,代表你對於建設過程中各個單位的職責分配有著非常清晰的邏輯,沒有被相似的組織名稱所混淆。 根據《營造業法》第三條的規定,「專任工程人員」是指受聘於營造業,並擔任其所承攬工程之施工技術管理職務之技師或建築師。在法律架構中,雖然建設公司負責開發與投資,但實際負責施工品質管理、安全維護以及相關文件簽章責任的「技術靈魂人物」,必須常駐於執行工程的營造業之中,這也是為了落實施工安全與技術責任的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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