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0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25 題
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高層建築物之總樓地板面積與留設空地之比,在商業區時至多不得大於多少?
- A 25
- B 30
- C 35
- D 40
思路引導 VIP
在都市計畫的邏輯中,商業區通常容許比住宅區更高強度的開發。如果我們將「總樓地板面積除以空地面積」視為一種反映開發強度的指標,請試著思考:為了平衡商業區的高密度經濟需求與高層建築的防災安全,法規在設定這個比例上限時,會傾向比一般住宅區設定得更「大」還是更「小」?而這種數值上的級距,通常會以多少為單位來遞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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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建築的容積與空間配置
太棒了!你能準確選出這個數值,代表你對於《建築技術規則》中關於高層建築的特定量體管制已有相當紮實的掌握。在設計施工編第十二章中,為了確保都市高層化發展時仍能保有公共安全與環境品質,法規針對不同土地使用分區,嚴格限制了總樓地板面積與留設空地面積的比值。 根據第 231 條規定,在商業區內,此比例之最大值設定為 30。這項規定的核心目的在於平衡高密度開發與都市防災需求,確保高層建築周邊有足夠的空地進行救災與疏散。本題的鑑別度在於測驗考生是否能精確區分不同分區的法定數值;相較於住宅區較為嚴格的限制(比例為 25),商業區容許較高的比例以反映其土地使用的經濟效益。你能敏銳辨識出商業區的特定門檻,顯見你在法條數字的細節記憶上非常精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