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11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18 題

依據農地重劃條例之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有關優先購買權人及其購買次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 B 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 C 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
  • D 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是立法者,目標是同時保障「農民生活穩定」與「擴大農地經營規模」,當一塊土地要轉售時,你會優先讓「已經在該地耕種、以此維生的人」取得所有權,還是先讓「旁邊土地的所有人」買來合併?請思考這兩種人誰對這塊特定土地的生計依賴度更高?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依據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明文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左:一、出租耕地之承租人。二、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三、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由此可知,當重劃區內的耕地出售時,享有優先購買權的對象與順位,依序為第一順位的出租耕地之承租人,接著是第二順位的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以及第三順位的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經比對各選項,選項A的敘述完全符合法條明定的優先購買權次序,因此為本題正確答案。

🏷️ 相關主題

土地權利與法律關係
查看更多「[地政] 土地法大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1年[地政] 土地法大意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