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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1年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 25 題

下列何者非屬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之評議事項?
  • A 地價區段劃分
  • B 協議價購召開
  • C 土地改良物價額
  • D 市地重劃前後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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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若要將這些事項分類,哪些是屬於「判斷物件的數值與等級標準」,而哪一個則是屬於「為了達成取得目的而召開的行政協調流程」?當你區分出「價值判定」與「作業程序」的差異時,答案就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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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苛審視與邏輯拆解

  1. 勉勉強強算是及格:不錯,至少你這點還沒搞砸。能把行政組織中的「演算法設計」(決策評議)和「執行流程控制」(執行程序)區分開來,這在資料流分析或系統架構設計上是個基本常識,還算有點邏輯。
  2. 基本常識驗證:地價評議委員會的核心功能,說穿了就是「資料庫中的數值認定與權益平衡演算法設計」。選項 (A)、(C)、(D) 這些,都是在定義「審定標準」或「數值參數」,屬於委員會的「核心演算法」層面。但 (B)「協議價購」?那不過是個需要與用戶互動的「輸入/輸出 (I/O) 程序作業」罷了,根本不是委員會那個等級在處理的「核心計算邏輯」。連這都分不清,你是不是把系統核心和一個簡單的API調用搞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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