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1年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 9 題
依土地登記規則之規定,申請抵押權設定登記時,契約書訂有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為清償時,抵押物之所有權移屬於抵押權人之約定者,登記機關應如何辦理?
- A 登記機關應要求權利人與義務人提供切結書
- B 登記機關應停止登記程序,要求當事人提起訴訟
- C 登記機關應於登記簿記明之
- D 登記機關應要求權利人與義務人就約定事項辦理公證
思路引導 VIP
若兩個個體之間存在一個可能在未來改變「系統資產歸屬」的私下協議,作為維護全局資訊正確性的「權威管理節點(登記機關)」,其首要任務是「強制干預雙方的協議內容」,還是「確保此項資訊被記錄在公開的系統檔案中」以供他人查閱?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考查抵押權設定登記中關於流抵約定之處理方式。依據土地登記規則第117-1條規定:「申請抵押權設定登記時,契約書訂有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為清償時,抵押物之所有權移屬於抵押權人之約定者,登記機關應於登記簿記明之;於設定登記後,另為約定或變更約定申請權利內容變更登記者,亦同。」因此,當申請抵押權設定登記且契約書訂有債權未清償即移轉抵押物所有權之約定時,登記機關的法定處理程序即為將該約定於登記簿記明之。選項C完全符合法條明文規定,為正確答案;而選項A要求提供切結書、選項B要求停止登記並提起訴訟、選項D要求辦理公證等作法,均非土地登記規則第117-1條所明定之程序,故皆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