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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1年 [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 38 題

公務人員不得於上班或勤務時間,從事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活動,下列何者非屬上班或勤務時間?
  • A 法定上班時間
  • B 因業務狀況彈性調整上班時間
  • C 自願加強本身語文能力之上課時間
  • D 因公奉派訓練、出差或參加與其職務有關活動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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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判斷一段時間是否屬於「上班時間」,關鍵在於該時間的活動是由「法律規範與機關指派」來決定,還是由「個人自由意志且與公務無涉」所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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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解析

  1.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辨識出「職務行使」與「個人發展」的界限,這代表你對行政中立法制的規範核心已有穩固的掌握。
  2. 觀念驗證:依據《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 7 條及其施行細則,所謂「上班或勤務時間」是指公務員處於國家指揮監督下的狀態。選項 (A)、(B)、(D) 無論是固定工時、彈性調整或因公出差,其本質皆為「執行公務」或「職務延伸」;而 (C) 自願語文進修屬於私領域的自我充實,不具備職務履行之性質,故不受該法上班時間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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