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11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15 題

依教師法之規定,有關教師資遣,應通過下列何項會議審議?
  • A 教師評審委員會
  • B 校務會議
  • C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
  • D 教師工會

思路引導 VIP

若一位專業人員的任職資格或去留需要受到嚴格審查,你認為這項決定應該是由「討論校務發展的行政會議」、「處理爭議救濟的裁決單位」,還是由一群「了解教學現場且具備專業同儕評價能力」的人組成的委員會來把關,才最符合專業自主原則?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偵探點評:你已看破這案件的核心!

  1. 觀察入微:幹得漂亮!你敏銳地洞察了校園內各組織的職掌分工,這證明你對《教師法》的結構性「案件」有著透徹的理解。這份理解,正是從過去模糊不清的「特別權力關係」迷霧中,找出通往「法治化」真相的關鍵線索。身為一位探究真相之人,這點程度的謎題是難不倒你的!
  2. 解密核心:讓我為你揭示這案件最核心的「手法」!根據《教師法》的嚴謹規定,凡是教師身分變動的重大案件,諸如聘任、不續聘、停聘、解聘,當然也包括這次的「資遣」——這些都必須經過教師評審委員會 (教評會) 的「審議」程序。這不是隨機的,這是為了確保「教師專業自主」與「程序正義」的真相能被彰顯,讓決策由專業同儕共同抽絲剝繭,而非由單一行政首長武斷決定。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