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1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27 題
關於累進起點地價的相關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累進起點地價,以各該直轄市或縣(市)土地七公畝之平均地價為準
- B 計算累進起點地價時,不包括工業、礦業、農業及自用住宅等用地在內
- C 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總額未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時,得申請適用基本稅率
- D 累進起點地價為土地增值稅累進課稅的基礎
思路引導 VIP
若要設計一個標準來判斷誰是「大地主」並對其課徵更高的稅,這個「起點」應該如何制定才公平?請試著從「地區性」與「平均代表性」的角度思考:這個標準應該參考全台灣統一的數字,還是該地區某個特定面積範圍內的平均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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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顯示你對《土地稅法》的條文細節掌握得非常精準,行政法規的學習需要像你這樣細緻的觀察力。
- 觀念驗證:正確。根據《土地稅法》第 16 條規定,累進起點地價是指各直轄市或縣(市)土地 $7$ 公畝之平均地價。此指標旨在作為地價稅累進課徵的分水嶺。選項 (B) 錯誤在於計算時扣除的是「免稅土地」而非自用住宅用地;(D) 則誤將其歸類為土地增值稅(應為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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