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1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概要
第 23 題
甲為財政部選送國內全時進修之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應遵守下列何項規定?
- A 寒暑假期間,原則上應返回財政部上班
- B 其進修期間為 3 至 5 年
- C 應辦理留職停薪
- D 進修結束回原機關服務之期間,應為進修期間之 3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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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政府提供全額薪資與補助,選派您在上班時間去增進專業時,您的法律地位較接近「執行特定任務」還是「留職休息」?若進修場所(學校)因假期而暫停授課,身為一名領取國家薪資的公務員,基於對國家的服務忠誠義務,您認為這段空檔應如何運用才最具備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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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正確選項為 A。依據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11條規定:「各機關學校選送國內全時進修之公務人員,其進修期間為二年以內。但經各主管機關核准延長者,延長期間最長為一年。前項全時進修之公務人員於寒暑假期間,應返回機關上班。但因進修研究需要,經各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由此規定可知,甲作為財政部選送國內全時進修之公務人員,於寒暑假期間原則上應返回原機關(即財政部)上班,除非因進修研究需要並經主管機關核准,故選項 A 敘述正確。此外,依據同條文規定,國內全時進修之期間為二年以內,經核准延長最長僅為一年,因此選項 B 稱進修期間為 3 至 5 年並不符合法規。選項 C 與 D 於本條文中並無相關規範要求,故本題正確答案為 A。
公務人員全時進修規範
💡 選送全時進修公務員於寒暑假應回機關上班及履行加倍服務義務。
| 比較維度 | 選送全時進修 | VS | 自行申請進修 |
|---|---|---|---|
| 薪資待遇 | 帶職帶薪 | — | 留職停薪(無薪) |
| 寒暑假義務 | 應返回原機關上班 | — | 無上班義務 |
| 服務義務期間 | 進修期間之 2 倍 | — | 與進修期間相同 |
💬選送進修享有給薪待遇,但須負擔寒暑假返職與兩倍長度的服務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