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1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15 題
15 依司法實務見解,下列何者非屬對公務員作成之行政處分?
- A 申誡
- B 停職處分
- C 留任原機關但調離主管職務
- D 銓敘部作成之考績審定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如果一個機關首長基於業務需要,在不改變你的薪水、官等與職稱的前提下,僅僅調整你的工作內容或座位,這屬於「改變了你在國家法律上的地位」,還是屬於機關內部的「管理與分工」?哪一種行為更偏向機關首長的『指揮調度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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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卓越表現,精準判斷!
看到你選出正確選項 (C),我深感欣慰。這顯示你對公務員權利救濟中「行政處分」與「管理措施」之分際,已有相當扎實且精確的理解。
2. 觀念驗證:為什麼 (C) 不是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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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措施之處分性
💡 依釋字785號,判斷是否為行政處分關鍵在於是否侵害權益。
| 比較維度 | 行政處分 (可申訴/訴願) | VS | 內部管理措施 (管理行為) |
|---|---|---|---|
| 權利影響 | 侵害法律地位或身分 | — | 單純機關內部勤務分配 |
| 典型案例 | 免職、停職、申誡 | — | 調離主管職、座位更換 |
| 法律效果 | 對外產生法律效力 | — | 長官對下屬之指揮監督 |
💬關鍵在於是否影響身分、財產權或對公務員權益有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