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四等 111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21 題

21 甲申請於某山區經營乳牛畜養場,經營業主管機關核准多年後,其畜養場區經水利主管機關依法劃入水庫集水區,並擬禁止甲繼續經營。營業主管機關應如何處理?
  • A 職權廢止甲之經營許可,並給予合理補償
  • B 基於公益而撤銷甲之經營許可,毋庸補償
  • C 職權廢止甲之經營許可,且毋庸給予補償
  • D 基於公益而撤銷甲之經營許可,但需補償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如果一個人在政府許可下合法經營多年,後來政府因為新的政策或環境考量而決定停止這項許可,這屬於「糾正過去的錯誤」還是「改變未來的決定」?如果是後者,且這位經營者完全配合政府法令,法律上應該如何平衡「公共利益」與「個人財產權的信賴」?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答對!精準掌握「授益處分之廢止」核心觀念

你能迅速判斷出本題應選 (A),顯示你對於行政程序法中「撤銷」與「廢止」的區別,以及損失補償的法理已有相當紮實的基礎,表現非常優異!

  1. 觀念驗證:為何是「廢止」而非「撤銷」?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授益行政處分之廢止
💡 合法授益處分因公益變更而廢止時,應給予合理信賴補償。
比較維度 撤銷 (Withdrawal) VS 廢止 (Revocation)
處分性質 違法行政處分 合法行政處分
發生原因 處分作成時即有瑕疵 處分作成後事實變更
生效時間 溯及既往失效為原則 向將來失效(自廢止日)
法規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117條 行政程序法第123條
💬違法處分用撤銷,合法處分用廢止;公益廢止須給予合理損失補償。
🧠 記憶技巧:撤銷找違法,廢止找合法;為了公益要廢止,記得給錢補信賴。
⚠️ 常見陷阱:容易誤選「撤銷」或「不予補償」。本題處分原為合法,事後才因水利法規變更而需停止經營,故屬廢止;且基於信賴保護原則,公益廢止應予補償。
行政程序法第 123 條 信賴保護原則 損失補償 違法處分之撤銷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行政處分的效力、撤銷、廢止與救濟
查看更多「[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