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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申論題 111年 [地政] 土地法規概要(包括土地登記)

第 二 題

A 市為了將都市計畫農業區擴大為可供建築用地,請地方地政主管機關提供專業意見以決定開發方式,地政主管機關內部有主張應一律以區段徵收辦理,另有主張區段徵收並非唯一的開發方式。請附理由說明,上述地政主管機關內部之討論,在現行實務見解,何種主張為有理由?另倘若本案採取區段徵收辦理開發,被徵收人甲欲申請領取抵價地,惟其所有之 B 地上另有設定抵押權予乙。甲欲申請領取抵價地,其申請之條件為何?(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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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應先辨識都市計畫變更開發方式的法定選項,援引《平均地權條例》指出區段徵收與市地重劃皆為合法途徑,確立「非唯一開發方式」之主張有理。接著針對抵價地申請,引用《土地徵收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分點列出期限、書面要件,及設有抵押權時必須取得權利人同意塗銷並協議轉載之特別法定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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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為建築用地之法定開發方式,以及設有抵押權之被徵收土地申請發給抵價地之法定要件。 【解析】 壹、開發方式之實務主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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