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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11年 [衛生行政] 衛生法規與倫理

第 四 題

聯合國於 2006 年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立法院於 2014 年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賦予公約國內法律的效力,該法最重要的意義在於把「障礙」的定義從「醫療模式」轉變為「社會模式」。請問這兩個模式有何不同?何以社會模式比起醫療模式更能夠使障礙者享有人權與基本自由?(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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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題考的是 CRPD(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核心理念。這是一個由「病理觀點」轉向「權利觀點」的範式轉移。

  1. 辨識核心考點:醫療模式 (Medical Model) vs. 社會模式 (Social Model) 的定義與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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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分析】 本題考查《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之核心哲學轉向。理解「障礙」定義的質變是掌握當代身權法規的關鍵。 【理論/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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