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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1年 [財稅行政] 民法

第 18 題

甲未婚產下乙,產後缺少照護而病故。乙成人後查明充分證據,乙係甲自丙受胎所生。乙找到丙要求其應負責,丙因配偶丁在場而噤聲不語。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因乙對丙之要求,已發生請求認領之效力,故乙為丙之準婚生子女
  • B 如丙於遺囑中表示認領乙,因乙不知,故不生認領效力
  • C 乙於丙死後,得向丙之繼承人丁提起認領之訴
  • D 乙於丙死後向丁提起認領之訴,乙自勝訴判決確定日起,方為丙之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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