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5年
[財稅行政] 民法
第 25 題
甲、乙長年不孕,收養丙為養女後,旋即懷孕生下丁。甲欣喜之餘,乃訂立遺囑,將其全部財產留給丁。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丙與丁之繼承順序相同,該遺囑全部無效
- B 遺囑之執行,須以立遺囑人之意思為依據,因此丙無繼承權
- C 甲之遺囑有效,但須留給丙特留分
- D 養子女之繼承順序,後於親生子女,故該遺囑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