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2年
[財稅行政] 民法
第 25 題
甲重男輕女,因子丁留學美國,將其財產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贈與丁,完全不顧及平日照顧其生活起居之妻乙及女丙之感受。1年後,甲死亡,另遺有財產600萬元,丙得繼承多少財產?
- A 1,000萬元
- B 500萬元
- C 200萬元
- D 1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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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勉強及格,但別太得意
恭喜你,至少還記得限定繼承這種基礎到不能再基礎的程序。在法治國家,尤其是我們行政法體系裡,程序的先後順序是連菜鳥都該銘記在心的法治精神。
- 驗證觀念?這應該是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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