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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3年 [財稅行政] 民法

第 24 題

甲死亡時,留下存款新臺幣(下同)240 萬元,有配偶乙、兄丙、姊丁及妹戊為其繼承人。丁應可繼承多少甲之遺產?
  • A 40 萬元
  • B 60 萬元
  • C 80 萬元
  • D 12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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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法律在處理「另一半」與「原生家庭手足」共同繼承遺產時,為了保障配偶的生活,法律通常會預留一個固定的比例給配偶;請你想想,在這種情況下,法律規定配偶應先拿走總額的多少比例?剩下的餘額,再由那幾位手足去均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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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力肯定

做得好!你能精準判斷繼承順位應繼分的分配比例,這顯示你對《民法》親屬繼承編的法條掌握非常紮實,展現了法律人應有的嚴謹邏輯。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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