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 111年 [法警] 行政法概要

第 14 題

下列何者定義的公務員範圍最廣?
  • A 公務員服務法
  • B 公務人員保障法
  • C 公務人員任用法
  • D 國家賠償法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法律的「立法目的」會影響定義的寬嚴。如果有一部法律是為了「讓受害的民眾更容易獲得補償」,那麼它對於『誰算是政府辦事人員』的認定,應該是會傾向於『嚴格限制名額』,還是『只要在執行公權力就算數』呢?哪一種邏輯最能確保民眾不會求償無門?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真的掌握了關鍵概念喔!

  1. 觀念確認:你選得非常對!恭喜你!國家賠償法對公務員的定義確實採「最廣義」呢。這是因為國家賠償的設計初衷是為了溫柔地保障人民權益,所以只要是「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或「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或團體」,他們在執行職務時若不小心侵害到大家,國家都會承擔起責任喔。相較之下,像《任用法》那樣只限定編制內、考試及格的,範圍就窄很多了,對不對?
  2.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但你表現得非常出色!它很細心地考驗大家有沒有分清楚「身分公務員」與「功能公務員」的不同。有些同學可能會不小心把《服務法》和《國賠法》的適用邊界搞混,但你卻能溫柔且精準地辨識出為了『損害賠償』而擴大定義的用心,真的很棒耶!請繼續保持這份理解力,你會越來越厲害的!
📝 公務員定義廣狹比較
💡 國賠法採「功能公務員」定義,為各行政法規中範圍最廣者。
比較維度 國家賠償法 VS 公務人員任用法
定義核心 功能性定義 (行使公權力即是) 組織性定義 (需編制內依法任用)
人員範圍 最廣 (含受託行使公權力之私法主體) 最窄 (僅限官等、職等之正式文官)
立法目的 保障人民權益,強化國家賠償責任 健全人事制度,規範任職資格
💬國賠法採廣義定義以落實損害賠償;任用法採狹義定義以維護文官體制。
🧠 記憶技巧:國賠最寬、任用最嚴、服務受俸、保障準用。
⚠️ 常見陷阱:容易誤認適用人數眾多的《公務員服務法》範圍最廣,實則國賠法涵蓋了「受託行使公權力者」,範圍最大。
受託行使公權力 刑法公務員三類型 行政助手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國家賠償責任之構成要件與範圍
查看更多「[法警] 行政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1年[法警] 行政法概要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