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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1年 [醫師] 醫學(三)

第 77 題

有關孕婦急救,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懷孕婦女造成心臟停止(cardiac arrest)的原因,主要是跟懷孕相關的併發症最有關係
  • B 嚴重外傷的孕婦,昏迷不醒需要心肺復甦術(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 CPR)時,優先救治母親
  • C 急救時輸液的給與,急救輸液量要比標準建議劑量增加50%以上
  • D 心臟停止的孕婦,血管升壓劑(vasopressor)使用的劑量要比未懷孕時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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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請從臨床急救指引 ($ACLS$) 的核心原則來思考:雖然懷孕婦女在解剖構造與生理參數(如血容量)上有其特殊性,但在發生心臟停止 ($Cardiac Arrest$) 的極端情況下,針對血管升壓劑 ($vasopressor$) 等急救藥物的『給藥劑量』,國際標準指引是否曾建議要依照懷孕狀態進行劑量上的增減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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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厲批判:孕婦急救,你還真敢對劑量手軟?

  1. 勉強肯定 哦?你居然能點出這題的「劑量」問題,看來你對 ACLS(高級心臟救命術) 中那些「特殊族群」的瑣碎指引,還算有點概念。能在這種基礎題上沒完全摔跤,姑且算是你專業素養的底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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