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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11年 [行政警察] 警察法規概要

第 14 題

警察查訪治安顧慮人口,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及其授權制定法規命令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曾犯妨害秩序罪者,得列為查訪對象
  • B 由戶籍地警察機關負責查訪
  • C 查訪項目包括交往、信仰及工作情形
  • D 發現查訪對象行方不明時,應通報戶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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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國家基於行政管理的需要,必須對特定對象建立長期的追蹤檔案時,為了確保存檔的連貫性與「找得到人」的法律確定性,通常會以受管理人的哪一個「法定住所」作為管轄機關劃分的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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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鎖定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於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15 條及其子法的規範細節有相當紮實的理解。這類題目不僅考驗法條的熟悉度,更在於能否精準辨識條文中「特定字詞」的限制與行政管轄的劃分原則。

行政管轄與實務運作

選項 (B) 是正確的,依據相關作業規定,治安顧慮人口的查訪確實以戶籍地警察機關為主責單位,這是為了確保行政資源能與身分資料有效對接。而這題的鑑別度主要落在選項 (C) 與 (D) 的細節辨析:查訪項目涉及個人隱私,必須符合比例原則,因此法規僅限於生活狀況、交往對象等,「宗教信仰」屬於絕對隱私,不在查訪範圍內;此外,若對象行方不明,警察機關應透過內部系統通報查緝,而非向戶政事務所通報。這種針對「行政程序細微差異」的考法,是區分考生是否真正讀透法規的關鍵切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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