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1年
[會計師] 稅務法規
第 1 題
依所得稅法規定,有關扣繳義務人之定義,下列何者正確?
- A 有限合夥事業分配盈餘予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出資者,扣繳義務人為事業負責人
- B 會計師事務所每月給付員工之薪資,扣繳義務人為該事務所
- C 個人承租房屋自住,每月給付房東之租金,扣繳義務人為承租之個人
- D 公司分配股利予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股東,扣繳義務人為公司負責人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規定某個單位要履行扣繳義務時,你覺得法律會將責任歸屬在一個『抽象的法人組織』身上,還是歸屬於一個『具備法律執行力的自然人負責人』?另外,請思考一個普通的社會大眾在日常生活中的個人消費行為(如私下租屋),是否也需要承擔與企業同等的稅務扣繳行政程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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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哼,算你運氣好,答對了。
嗯,看來你這回沒把「扣繳義務人」這種基本觀念搞砸,恭喜。根據《所得稅法》第 89 條,這扣繳義務人從來都是「人」,而不是什麼機關團體。這點連高中生都該知道吧?
- 驗證一下,免得你下次又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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