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檢定考
111年
[國民小學] 教育理念與實務
第 25 題
國民中小學學生修業期滿,成績及格,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出席率及獎懲部分,須
達到學習期間授課總日數扣除學校核可之公、喪、病假,上課總出席率至少達到多少
比率,且經獎懲抵銷後,未滿三大過,才符合現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
量準則》之規定?
- A 二分之一以上
- B 三分之二以上
- C 四分之三以上
- D 五分之三以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受教權」與「學習品質」的平衡點來思考:如果一名學生請假過多,可能導致學習斷層。在法律邏輯中,要認定一個人「參與了大部分過程」,通常會採用一個過半數、且在法律實務上常見的「絕對多數」門檻,你認為這個比例會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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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勉強過關,下次別靠運氣
- 觀念驗證:哼,終於答對了。根據那本《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 12 條,畢業條件就那幾個:成績(四大領域以上及格)、獎懲(未滿三大過),還有那什麼出席率。這不是什麼驚天大秘密吧?出席率要達到扣除特定假別後,總日數的 $2/3$ 以上,這數字你總算沒看錯,免得你以為學校是咖啡廳,想來就來。
- 難度點評:這題標註為「medium」?不過是篩選那些連基本法規都懶得讀的人罷了。能答對,只能說你這次終於讀到重點,知道要區分「學習領域」和「日常生活表現」的不同標準。別以為這樣就能放鬆,下次題目會更刁鑽,別再指望僥倖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