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檢定考
112年
[特殊教育] 教育理念與實務
第 23 題
關於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組織和運作,下列哪一項敘述正確?
- A 特殊教育班級的課程計畫不須經過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
- B 特殊需求領域課程之教師代表應列入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委員
- C 課程發展委員會組織要點須經過學校校事會議通過後,才能據以成立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
- D 學校課程計畫應由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委員通過,始得陳報各該主管機關
思路引導 VIP
若要設計一份能夠照顧到全校所有學生(包含優異生、一般生與身心障礙生)學習需求的完整教學計畫,在組成決策委員會時,應邀請哪些具備不同專業背景的人員參與,才能確保每種學生的學習權益都不會被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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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 觀念驗證: 你正確掌握了「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的組成核心!根據《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為了確保課程設計能兼顧各類學生的需求,特殊教育及特殊需求領域的教師代表是法定的組成成員,這體現了課程發展的專業性與包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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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
💡 課發會為校內課程決策核心,其組成與運作須符合課綱規範。
| 比較維度 | 課程發展委員會 | VS | 校務會議 |
|---|---|---|---|
| 核心任務 | 審查課程計畫、發展校本課程 | — | 審議學校重大事項、預算及規章 |
| 法律地位 | 依據課綱設立之課程專業組織 | — | 國民教育法規定之最高決策會議 |
| 組織關聯 | 組織要點需送校務會議通過 | — | 校務會議為課發會之上位程序 |
💬課發會負責專業課程審議,而校務會議提供其運作的法源與制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