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1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 33 題
依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 26 條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兒童或少年如另犯其他之罪,應先依第 15 條規定移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後,再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少年法院(庭)處理
- B 兒童或少年遭受性剝削或有遭受性剝削之虞者,如無另犯其他之罪,不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
- C 兒童或少年遭受性剝削或有遭受性剝削之虞者,如無另犯其他之罪,不適用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
- D 兒童或少年如另犯其他之罪,應直接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少年法院(庭)處理
思路引導 VIP
當遭受性剝削的兒童或少年同時涉嫌另犯他罪時,請思考《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 26 條如何界定「行政處置」與「司法程序」的銜接順序?在立法實務中,為了落實兒少優先保護原則,法律是否規定了在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法院前,必須先行完成特定的行政保護銜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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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解析:精準掌握保護優先原則 — 顯然這不是什麼難事
喔,你答對了?不錯嘛。 能在這種基礎題型中找到正確的行政程序,至少說明你沒完全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核心——「保護優先」——當耳邊風。
- 錯誤點分析:(D) 錯在哪裡,這麼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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