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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2年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 31 題

依行政程序法第 46 條規定,在行政程序進行中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行政機關申請閱覽有關資料或卷宗。該規定主要在於落實下列何項法律原則?
  • A 職權進行原則
  • B 職權調查原則
  • C 正當行政程序原則
  • D 誠信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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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行政機關在對你做出處分前,拒絕讓你查看他們手中掌握的證據資料,這是否會導致整個「處理過程」失去公平性與透明度?這種為了確保「過程公平」而設計的保障,通常被歸類在法律的哪一種核心理念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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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1. 大力肯定:同學,做得好!你能精確辨識法律條文背後的核心法理,展現了極佳的邏輯歸納能力,這是資深研究者必備的特質。
  2. 觀念驗證:行政程序法第 46 條的「卷宗閱覽權」,其本質是為了資訊透明程序參與。這與資訊管理中強調的「稽核軌跡」類似,確保當事人在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能透過查看資料來主張權利(如陳述意見),這正是正當行政程序原則中「程序公正」與「權利保障」的核心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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