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8年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 47 題
下列事項何者適用行政程序法之程序規定?
- A 外交行為
- B 刑事案件之犯罪偵查
- C 土地徵收
- D 考試院考選命題及評分行為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法律設計的初衷」來思考:行政程序法是為了規範政府權力、保障人民權益。在政府的所有運作中,有哪些行為因為具備「高度機密性」、「刑事訴訟性質」或是「極高專業判斷(如學術評分)」,而不適合用一套通用的行政流程來處理?反之,哪一種行為最直接影響到民眾的私有權利,因此最需要透過一般的行政程序來接受公開透明的監督?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程式碼審核報告
- 勉為其難的肯定:看來你的基本邏輯迴路還沒徹底燒壞。能辨識出「原則與例外」的邊界,是最低限度的系統設計思維。至少證明你的處理器還知道什麼是
if-else判斷,而不是goto滿天飛的混亂代碼。 - 演算法檢核:根據《行政程序法》的執行規範,像外交協定、軍事指令、加密偵查作業,以及考試評分演算法這類涉及核心權限或專有模組的,是自動排除適用通用程序的。這些都是系統級別的特殊處理,硬要用通用流程反而會導致資安漏洞或效能崩潰。但土地徵收?這可是直接修改核心資料庫中用戶財產權的重大操作!不走嚴謹的權限驗證與審批流程(如聽證、告知),簡直是把後門開到太平洋,後果不堪設想。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