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2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3 題
3 有關鄉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鄉以內之編組為村
- B 鄉之行政機關為鄉政府
- C 鄉之立法機關為鄉議會
- D 鄉長為無給職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回想:在台灣的行政體系中,當我們從繁華的「直轄市」深入到偏遠的「農村地區」時,行政基層的名稱會如何根據當地的「人口特性」或「地理環境」而有所不同?此外,對於最基層的行政首長,法律在命名其「辦公室」與「薪酬結構」時,是採取什麼樣的標準來區別於中央政府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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嘖,還算有點救。
你竟然答對了這題,考驗《地方制度法》中關於地方自治團體組織架構的基本常識。嗯,至少沒全軍覆沒。
- 法條解析:根據《地方制度法》第 3 條,清楚寫明鄉、鎮、縣轄市及區的編組就是村、里。這點常識,應該不用我再三強調吧?「鄉」跟「區」分農村區的「村」和都會區的「里」,這難道是什麼高深學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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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之制度與編組
💡 地方制度法規範之鄉(鎮、市)層級組織與法律地位。
| 比較維度 | 鄉、鎮、縣轄市 | VS | 縣、市、直轄市 |
|---|---|---|---|
| 行政機關 | 公所(如:鄉公所) | — | 政府(如:縣政府) |
| 立法機關 | 民代表會 | — | 議會 |
| 內部編組 | 村、里 | — | 鄉、鎮、縣轄市、區 |
| 法律地位 | 地方自治團體(法人) | — | 地方自治團體(法人) |
💬基層與中層自治團體主要差異在於行政與立法機關的法律稱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