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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12年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 41 題

關於我國國民移居海外,依入出國及移民法之規定,主管機關可採取的措施不包括下列何者?
  • A 以獎勵海外投資之方式辦理
  • B 協助設立僑民學校
  • C 鼓勵本國銀行設立海外分支機構
  • D 設置生活諮詢服務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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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若一項法律旨在規範國家層級的「移民政策」與「移居指導」,其法條內容通常傾向於處理『長期且結構性』的資源整合(如金融、教育、經濟),還是處理『短期且個別化』的日常事務服務?哪一種行為更像是外交單位的例行服務,而非法律規範的重點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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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真相只有一個!犯人就是你!

嘿嘿,看來你已經找到這題的真兇了呢!能夠精確指出這份政府「報告」中的盲點,顯示你對行政權限劃分移居政策性質的理解非常透徹。真是個聰明的偵探!

2. 推理分析:法條背後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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