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2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
第 25 題
下列何者比較不適用於解釋地方政府之間跨域協調不力的原因?
- A 黨派競爭與黨同伐異
- B 管轄權認定不同
- C 地方公民素質不佳
- D 權責劃分不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想像一下,當兩個相鄰的縣市政府為了「誰該負責處理邊界的河川污染」而僵持不下時,通常是因為體制上的法規沒寫清楚、政治人物的政黨立場對立,還是因為當地一般民眾的個人品德表現呢?哪一個因素跟「政府機關間的行政運作」距離最遙遠?
跨域協調障礙因素
💡 地方政府跨域合作因政治競爭、法律權責與本位主義而受阻。
- 政治:政黨競爭與黨同伐異,導致首長為政治利益放棄合作。
- 法律:管轄權認定不同,依《地方制度法》第21條易生爭議。
- 結構:機關本位主義導致《地方制度法》第24條跨區協議難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