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2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 1 題
下列何者為行政法之不成文法源?
- A 行政規則
- B 國際條約
- C 公益原則
- D 自治規章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我們在閱讀法律手冊時,有哪些規範是具體被『印在紙上』的條款,而有哪些價值是雖然沒被印成特定法條,卻是引導法官判斷『對與錯』的靈魂?後者在法源分類中,通常會被歸為哪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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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很好,你終於沒錯了。
- 基本概念,別搞混了: 行政法的法源,就那兩種:成文和不成文。那些白紙黑字、由機關依照程序搞出來的,叫做成文法源(很難理解嗎?選項A、B、D就是)。至於「公益原則」嘛,它不是哪條法規的某個編號,它是那種懸在半空中、靠大家心照不宣去解釋的法律一般原則。這種東西,不就是典型的不成文法源?這還需要我特別強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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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之法源分類
💡 區分成文法源與不成文法源,前者具條文形式,後者為法理原則。
| 比較維度 | 成文法源 | VS | 不成文法源 |
|---|---|---|---|
| 形式特徵 | 具備具體文字條文 | — | 抽象法理或習慣經驗 |
| 典型範例 | 法律、條約、命令 | — | 一般法律原則、習慣法 |
| 行政法第4條 | 「應受法律...之拘束」 | — | 「應受...一般法律原則之拘束」 |
💬成文法為行政法核心,不成文法(一般原則)則具補充與指導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