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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2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 17 題

藥事法規定不具藥商資格販賣藥品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甲於網路上販售從國外買回的藥品,被查獲違反前述藥事法規定,其請求依據行政罰法第19條規定免予處罰,承辦此案之公務人員應如何處理?
  • A 若甲販賣藥品之獲利低於3萬元,得免予處罰
  • B 若甲為初次違規,得免予處罰
  • C 若藥品尚未售出,得免予處罰
  • D 甲之情形無法適用行政罰法第19條免予處罰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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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掌握了行政裁罰的核心特徵。

  1. 觀念驗證: 根據《行政罰法》第 2 條,所謂「裁罰性之不利處分」,核心在於對受處分人過去違反行政法上義務的行為給予制裁。選項 (D) 將違規廠商刊登公報,會產生類似「名譽刑」的效果,嚴重影響廠商投標資格,屬於典型的警告性處分。而 (A) 屬於行政管理上的特許廢止、(B) 為保全處分、(C) 則多被視為基於契約關係的停約管理,皆非以「制裁」為唯一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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