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12年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一 題
📖 題組:
某甲之生父 A 為漢人,生母 B 為原住民,其出生從父姓。嗣後某甲因涉及刑事案件遭通緝,為了規避刑責欲改姓名而由漢人夫婦 C 與 D 收養。試問: (一) 依據相關法令,某甲是否因被收養而須更改從養父姓或養母姓?(15 分) (二) 某甲雖被 C 與 D 收養,可否於收養關係存續中,變更為其生母 B 原住民之傳統名字?(10 分)
某甲之生父 A 為漢人,生母 B 為原住民,其出生從父姓。嗣後某甲因涉及刑事案件遭通緝,為了規避刑責欲改姓名而由漢人夫婦 C 與 D 收養。試問: (一) 依據相關法令,某甲是否因被收養而須更改從養父姓或養母姓?(15 分) (二) 某甲雖被 C 與 D 收養,可否於收養關係存續中,變更為其生母 B 原住民之傳統名字?(1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依據相關法令,某甲是否因被收養而須更改從養父姓或養母姓?(15 分)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考生對《民法》收養從姓原則與《姓名條例》限制變更姓名要件之綜合應用。解題時應分兩層次思考:首先指出《民法》中收養並無強制改姓之規定(可維持原姓);其次,點出本題核心防弊關鍵,即《姓名條例》對通緝犯設有絕對禁止改姓之強行規定,據此得出不得改姓之結論。
小題 (二)
某甲雖被 C 與 D 收養,可否於收養關係存續中,變更為其生母 B 原住民之傳統名字?(10 分)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應採雙層次分析:首先釐清「實體身分」,依《原住民身分法》檢驗被非原住民收養是否會喪失原住民身分及回復傳統姓名之權利;其次檢視「程序限制」,精準捕捉題目中「遭通緝」之關鍵字,連結至《姓名條例》第15條防逃條款的絕對禁止要件進行涵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