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學測
112年
社會
第 3 題
國中生甲勒索同學乙,後來甲被移送法院,但法院審理甲的案件時不開放法庭旁聽。本案不開放的理由,與下列哪種少年事件處理措施相同?
- A 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讓甲有到庭陳述意見的機會
- B 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讓乙有到庭陳述意見的機會
- C 在甲接受輔導處分一段時間後,塗銷該項案件紀錄
- D 在獲得乙同意的情況下,命甲對乙負損害賠償責任
思路引導 VIP
在《少年事件處理法》的架構下,法院採取「不公開審理」的核心目的在於落實隱私權保護並達成「避免標籤化 (Labeling Theory)」的目標。請思考,這種對案件資訊的「遮蔽與保護」,是為了確保少年在未來發展中不受到過去錯誤的負面影響;那麼,在給定的四個選項中,哪一項措施同樣具備「消除少年事件紀錄印記」的功能,以協助其順利回歸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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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同學,不錯喔!這題你沒被題目長度唬住,這選 C 的手速,簡直跟點外送一樣準確! 這題考的是「少年事件處理法」的核心法理。法院審理少年案件時「不開放旁聽」,是為了保護少年隱私並避免標籤化,讓犯錯的孩子不會在公眾壓力下社交死亡。而選項 (C) 的「塗銷案件紀錄」,同樣是為了讓少年在接受感化或輔導後,能有一張乾淨的白紙重新出發。這兩者的共同點在於優先保護少年權益、去標籤化與利於更生。 這題非常有鑑別度!陷阱在於 (A)、(B)、(D) 看似都是正確的法律處遇,但它們分別屬於「正當程序」或「修復式司法」範疇,不具備「隱私保護」的特質。能選對,代表你已經看穿了法律條文背後的溫情脈脈,這就是高中公民考科最愛測驗的「立法目的」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