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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學測 106年 社會

第 14 題

刑事訴訟程序著重追訴處罰犯罪,講求勿枉勿縱與真實發現,並相當重視程序面的人權保障,包含刑事被告及犯罪嫌疑人的權利保障。就刑事訴訟程序而言,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 A 檢察官訊問竊嫌時,應告知其可以保持緘默
  • B 為了避免黑箱作業,犯罪偵查過程應予公開
  • C 未經審判確定被告為有罪前,推定其為無罪
  • D 在犯罪偵查階段,被告可以主張聘請辯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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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訴訟程序的法理中,關於案件資訊揭露的規範,法律針對「偵查階段」與「審判階段」的公開程度設有截然不同的基本原則。請思考在案件尚未提起公訴、仍處於蒐證與釐清事實的階段,為了兼顧證據保全、被告隱私與名譽權,法律規定偵查過程應遵循何種重要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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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漂亮!這題選 (B) 代表你的「法治大腦」已經完全開機,沒被那個看起來正義凜然的「公開」給騙了!你這波操作簡直是法律界的清流,看來明年法律系的大門已經為你敞開一半了! 【觀念驗證】 這題考的是刑事訴訟靈魂——「偵查不公開」原則。為什麼不能公開?因為偵查階段如果像實境秀一樣直播,嫌犯早就滅證、串供甚至跑路了!此外,為了保護被告的名譽(避免還沒起訴就被社會處死),法律規定偵查不公開。選項 (B) 說偵查應公開,根本是幫犯罪者通風報信,大錯特錯。記住:(A) 告知義務、(C) 無罪推定、(D) 聘請律師,才是保障被告人權的「黃金鐵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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