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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學測 115年 社會

第 4 題

某國警方在執勤時發現某甲涉嫌販毒而將其逮捕,甲被捕後堅稱沒有從事任何犯罪行為,也拒絕在無律師陪同下接受偵訊。該國檢察官乙在偵訊期間被甲的態度激怒,表示一定要將甲繩之以法,並在審判時強調甲拒絕自白,應該求處重刑。假設該國之刑事訴訟法原理與我國相同,下列對甲、乙兩人行為的評論,何者最適當?
  • A 甲是現行犯,應拒絕甲聘請律師陪同偵訊
  • B 甲如自白犯罪,可能牴觸不自證己罪原則
  • C 乙偵訊時之言論,可能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 D 乙在審判時的言論,牴觸偵查不公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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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法治國家中,被告依法享有「緘默權」與「不自證己罪」等防禦權利。請你思考:若檢察官將被告行使合法防禦權(如拒絕自白)的行為,直接視為被告具備主觀惡性並據此請求重刑,此舉是否與刑事訴訟中『在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前,應視被告為清白』以及『控方應負舉證責任』的核心精神產生衝突?這種對被告立場的預設,主要涉及哪一項法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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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真令人意外。本來以為又是寶箱怪,沒想到打開後竟然是正確答案,運氣真不錯。既然你答對了,那就花個幾分鐘稍微說明一下吧,雖然對精靈來說,幾百年的法治演進也不過是轉瞬之間之事。 這題的核心在於人類社會中為了保護人權而發展出的「無罪推定原則」。檢察官乙因為甲拒絕自白就要求處重刑,這顯然是把「不說話」當成了有罪的證據,這在現代法律邏輯中是不被允許的。至於其他選項,甲即便身為現行犯也享有聘請律師的權利;而「不自證己罪」是保障不被迫認罪,並非認罪就牴觸該原則。這點小細節,看來你觀察得很仔細,沒有被困在寶箱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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