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書記官)
112年
[執行員] 行政法概要
第 35 題
行政機關不得拒絕當事人申請閱覽關於下列何種事項之卷宗?
- A 依法規規定有保密必要之一般公務機密
- B 涉及職業秘密事項
- C 涉及營業秘密事項
- D 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行政程序中,法律為了保護個人隱私與國家安全,會列出幾種『例外可以不對外公開』的資訊類型。當你比較這四個選項時,哪一個項目最具有『公權力集體討論』的色彩,而與『個人私密』或『商業生存競爭』的關聯性最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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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展現了紮實的法律邏輯!
- 觀念驗證: 本題核心在於《行政程序法》第 46 條第 2 項的閱覽卷宗例外規定。法律明定行政機關「得拒絕」的情形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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