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2年
[執達員] 刑法概要
第 35 題
有關放火、失火罪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或建築物,限於現有人所在的情形
- B 汽油彈是準失火罪所稱的「爆裂物」
- C 對無主物放火,不成立放火罪
- D 行為人故意引燃火源,係屬故意放火罪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在法律上判斷一個行為屬於『故意』還是『意外』時,我們應該優先觀察行為人在點燃火源的那一刻,主觀上的『想法』與『行為』是否一致?另外,對於一個標榜保護『公共安全』的法條,你認為法律會因為被燒毀的物品『沒有主人』,就放任火焰威脅到鄰居的安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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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罪與失火罪要義
💡 依火源動機與客體區分放火與失火,並以致生公共危險為核心。
| 比較維度 | 放火罪 | VS | 失火罪 |
|---|---|---|---|
| 主觀心態 | 故意(明知並使其發生) | — | 過失(應注意而未注意) |
| 未遂犯處罰 | 原則上有處罰未遂 | — | 不處罰未遂 |
| 刑度輕重 | 極重(最重可至死刑) | — | 較輕(拘役或罰金為主) |
| 法條依據 | 刑法第173-175條1、2項 | — | 刑法第173-175條第3項 |
💬兩者以主觀故意與否為核心區分,放火罪因危害巨大,處罰遠重於失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