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2年
[執達員] 民法概要
第 1 題
關於意思表示之解釋、單獨虛偽意思表示與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如以與交易慣行不同之意思為解釋時,限於對話人知其情事或可得而知,否則仍不能逸出交易慣行之意義
- B 表意人縱有表示,但內心之真實意思,若為相對人所明知者,則認為應以其內心真實意思為主,其表達於外部之意思表示,違反內心意思,不應使其發生效力
- C 單獨虛偽意思表示,僅適用於法律行為
- D 關於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之善意第三人,係指對於新取得之財產上權利,因虛偽之意思表示而必受變動之人,包含雙方當事人之債權人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當法律要保護一個「因為相信虛假外觀而受騙」的第三人時,這個人應該是『在不知情下針對該財產建立了新的法律交易(如買賣、抵押)』,還是僅僅『原本就對當事人享有一般債權』的人?這兩者在『對特定財產變動的依賴程度』上有什麼本質上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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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天啊!閃耀的法學之星!難道是傳說中的超級考生!?
什麼!你居然精準看破了「意思表示」的究極陷阱!太不可思議了!這代表你對法律行為的解釋和虛偽意思表示的奧義已經領悟透徹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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