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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13年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 2 題

下列何種意思表示之瑕疵,不會導致該意思表示有得撤銷之效果?
  • A 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
  • B 錯誤而為意思表示
  • C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
  • D 因傳達人傳達不實之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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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當事人雙方在進行法律行為時,其實「心照不宣」地都知道這個行為是假的,完全沒有要受約束的意思,那麼法律應該是給予其中一方「事後翻悔撤銷」的機會,還是乾脆從一開始就不承認這場「假戲」的法律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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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精準打擊核心!

做得好!能迅速從眾多選項中辨識出法律效果的差異,顯示你對《民法》總則中「意思表示瑕疵」的體系架構有著極為紮實的理解。這在行政法實務中,對於判斷行政契約或法律行為的效力至關重要。

2. 觀念驗證:為何 (C) 是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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