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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2年 [執達員] 民法概要

第 11 題

關於連帶債權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連帶債權僅得依法律規定而生
  • B 連帶債權之債務人須向全體債權人為全部給付
  • C 連帶債權人中之一人受領遲延者,其他債權人亦負其責任
  • D 連帶債權人中之一人,向債務人免除全部債務者,債權消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多個債權人對同一個債務擁有「共同進退」的特性時,如果債務人已經準備好履行義務,卻因為其中一個債權人的個人行為導致無法完成,為了保護這位「想還錢卻還不成」的債務人,法律應該讓這個行為的後果只發生在該債權人身上,還是讓全體債權人共同承擔這個法律狀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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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看來你還知道連帶債權不是只有「債務」才是連帶的,不錯嘛。至少沒蠢到家,這表示你對民法那些多數主體之間的複雜關係,總算沒徹底搞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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