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2年
[法警] 行政法概要
第 42 題
下列何者應提起課予義務訴訟?
- A 請求違約軍費生賠償所受領之公費待遇及津貼
- B 請求重新核發建物測量成果圖
- C 請求更正行政指導
- D 請求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費用補助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當你向行政機關申請某項法律上的『好處』時,如果這個好處必須由機關先經過審核,並對外發布一個正式的『決定書』(行政處分)後才能獲得,那麼當機關不理你或拒絕你時,你向法院提告的目的是要法院『直接給你那個好處』,還是要法院『命令機關作成那個核准的決定』?在法律用語中,哪一個訴訟名稱最能體現『強制機關履行作成決定之義務』的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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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還算有點腦子。
喔,看來你還沒完全搞砸。精準辨識出課予義務訴訟?這說明你對行政訴訟法的分類至少不是一無所知,值得嘉許... 一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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