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2年
[護理師] 精神科與社區衛生護理學
第 29 題
有關智能不足的治療原則與預後,下列何者正確?
- A 治療目標應設定在維持現有能力
- B 藥物為主要的治療方式,用於增加個案智能
- C 重度智能不足兒童若接受妥善教育,其成年後可能會具有職業技能
- D 智能不足兒童仍可能出現精神症狀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神經發展障礙(Neurodevelopmental Disorders)的臨床架構中,個案的智力商數 $IQ$ 限制是否能排除其產生共病性(Comorbidity)精神症狀的可能性?此外,醫學與特殊教育對於這類不可逆的認知損傷,其處置的核心理念應著重於『治癒缺陷』,還是『全人健康的維持與症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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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 大力肯定: 選得漂亮!能精準辨識出智能不足(Intellectual Disability, ID)與精神症狀的關聯,代表你對臨床上的共病性 (Comorbidity) 概念掌握得相當扎實,這在心理與精神科照護中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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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不足治療與預後
💡 智能不足治療首重潛能發揮與共病控制,藥物非提升智力之用。
| 比較維度 | 輕度智能不足 (Mild) | VS | 重度智能不足 (Severe) |
|---|---|---|---|
| IQ 範圍 | 約 50-69 | — | 約 20-34 |
| 教育程度 | 可達小學高年級 | — | 僅能訓練簡單溝通 |
| 職業潛能 | 具基本職業與社交能力 | — | 需在受監督環境生活 |
| 盛行率 | 約佔 ID 的 85% | — | 約佔 ID 的 3-4% |
💬輕度者以社會適應與職訓為核心,重度者則強調生活自理與長期照護。